一是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定位。2010年1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强调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明确了政府责任。《意见》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的“动员令”,一些长期困扰学前教育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在政策上实现了重大突破,打破了多年来学前教育发展僵局。成立教育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家学前教育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等各项工作。各地普遍建立了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健全了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
二是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办园。会同国家发改委启动“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2010年投入5亿元,2011年增加到15亿元,项目覆盖中西部所有省份。会同财政部研究起草《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的意见》,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规模资金,在3~5年内实施九个项目,整体推进全国学前教育发展,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薄弱地区。各地编制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同时,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2010年特别批准了5所幼儿师专。选拔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富余教师转为幼儿教师。加强幼儿教师培训,3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5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各地积极扩大幼儿教师来源。如陕西省从2011年起,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大专以上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天津市扩大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实施非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辅修学前教育第二学历或中期转入学前教育政策。浙江省杭州市提出到2011年底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水平。福建省研究制定小学富余教师转岗幼儿教师培训课程和教学大纲,在10所高校建立培训基地,安排100万元作为经济困难县转岗培训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