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政府产权配套学前教育设施承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业已出台。记者昨从区教育局获悉,随着新的招标和承办管理制度的推行,入读小区配套幼儿园,学费将更加优惠。
宝安区政府产权配套学前教育设施,是指宝安区居住区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政府的幼儿园或托儿所。目前,全区已正式设立的政府产权配套的民办幼儿园有58所。
此前,这些幼儿园的承办者须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缴纳租金。根据政府新的规定,今年,承办者可选择与区公共物业管理局解除租赁合同,并履行完原租赁合同的义务后,与区教育局签订承办协议书,以后办学即可免除租金;逾期未与区教育局签订承办协议的,则视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仍须向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缴纳租金。
“今年及以后新移交政府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则将全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办者。目前,公开招标即将开始,承办者中标之后即可免费使用。”区教育局介绍,原来的58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此次未与该局签订承办协议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也将收回并公开招标。
为用好这些社会公共教育资源,让利于民,与区教育局签订承办协议和通过竞标取得承办权的承办者,必须通过降低保教费收取标准、提高教职工工资待遇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式,回馈社会和幼儿家庭。
目前,宝安区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承办协议规定,保教费标准首次定价上限为每月每生850元,新招标的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则以低于此标准的中标价为准。原有的幼儿园如选择与区教育局签订承办协议,则目前收费高于850元的,须降低到850元;低于850元的,维持原收费标准不变。如此一来,入读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家庭将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