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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定意义上说,普及学前教育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1990年联合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强调“为所有儿童,无论其背景和性别,提供教育机会”,“让儿童在一个支持性的、培养性的文化和社会环境中长大成人”。这个《宣言》,无疑为学前教育的普及提供了理论性和政策性的根据。国际社会重视普及学前教育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其一,重视学前教育立法。以美国为例,美国曾在1974年颁布了《教育机会平等法》,1981年正式颁布了直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的《提前开始法》。1989年制定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先后颁布了《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案》、《儿童早期教育与发展法》、《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全美儿童保护法》、《早期学习机会法》、《入学准备法》等法案。这些法律有力地保证了美国学前教育的普及。
其二,国家重视学前教育阶段的政府财政投入。相关资料统计,世界各国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平均占教育各阶段总投入比例的3.8﹪。其中,匈牙利占15.3﹪,西班牙为13.1﹪,墨西哥10.8﹪,美国5.8﹪,年均经费8301美元。而我国同时期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只占教育总投入的1.2﹪至1.3﹪,人均经费不到300元人民币。这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某些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各国的平均水平。
其三,重视用国家计划立项的办法解决学前教育的机会不均等问题。以美国为例,早在1965年就实施了旨在加强学前教育的“提前开始计划”项目,并进行了“佩里早期教育方案”的实验研究。此外,美国联邦政府大量拨款支持儿童的“阅读优先”、“早期阅读”、“同一起跑线”等项目。和美国相似,英国政府也于上个世纪末开始拨款支持针对幼儿的“确保开端计划”、“每个孩子都需要规划”、“EPP计划”等。
从国际上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他们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度都比较高,重视用立法等多种措施推动学前教育的普及。西方发达国家和整个国际社会之所以如此重视学前教育的普及,概括分析主要有五大原因:一是学前教育对促进个人发展、社会进步、人力资源早期开发与综合国力的提高具有长远的意义;二是良好的学前教育网络对于妇女的解放,改善家庭生活与提高社会生产力有直接的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学前教育有利于消除贫困,消除弱势群体世代“恶性循环”,为实现人的平等创造均衡的机会;四是对学前教育投入的回报率要比其他领域更高;五是学前教育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起始阶段,加强学前教育是政府的责任。
足见,国际社会重视学前教育的普及不是没有原因的,而是从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整体上看待这一问题的,这种看法对我国普及学前教育有一定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