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是印度特有的一种阶级压迫制度,它把从事当时不同社会分工的人群,划分成4个等级,也就是构成4种种姓。第一等级是“婆罗门”, 即掌握宗教事务的僧侣贵族;第二等级是 “刹帝利”, 执掌行政与军事大权的世袭贵族;第三等级称为“吠舍”,即名义上具有人生自由的 , 从事各种生产活动的农夫、手工业者和贫民等 , 他们必须向第一、第二等级交物、纳税 ;第四等级称作“首陀罗”, 即被征服者或奴隶 , 他们处于社会的最低层。前两个等级与后两个等级由于种姓差别而尊卑极为悬殊 , 他们之间不得通婚、不得共食 , 世袭相传 , 不得更改。种姓制度以及婆罗门权利高于一切 , 是古代印度社会的突出特征之一 , 致使意识形态、教育组织等无不打上这个烙印。公元前 6 世纪以反婆罗门为己任的佛教兴起 , 逐渐取代了婆罗门教并成为印度国教。
古代印度的婆罗门教与佛教的形成与传播,无不渗透于古代印度的文化教育之中 , 其中包括幼儿教育也完全是为培养宗教意识而展开的。
一、婆罗门教的学前教育
婆罗门教源于印度公元前2000年的吠陀教,约形成于公元前700 年。以《吠陀》为最古经典。信奉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为三大主神,把人分为 4 种种姓 , 主张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三大纲领。这些宗教信条 , 也就是为婆罗门教的幼儿教育提供了主导思。
古代印度盛行家长制 , 父亲是全家之主 , 一切家庭生活的安排 , 都听命于父亲的意志。当时家庭的社会地位极其重要 , 它不仅是全家论事论政之所 , 也是父辈教育子女之地。父亲握有子女生死、买卖大权 , 也有教诲、培养儿童的义务。尤其婆罗门属最高一级的种姓 , 为保证种姓的世袭和尊严 , 父亲必须在家里悉心指导子女记诵吠陀经典。这种家庭教育从儿童幼年开始 , 教育内容除了身体养护和传授生活知识、行为规范和风俗习惯外 , 最主要的是传诵《吠陀》经。这些经集文献在婆罗门每个家庭中必定有其中部分藏书 , 以供长幼相传。传授时且不许儿童抄写笔录 ,全凭口耳相传 , 死记硬背 , 牢记心间 , 以便在宗教节日祭祀典礼时 , 跟着年长者一起诵读冗长的诗文 , 深表敬神的 诚和婆罗门应尽的职责。儿童的这种神学色彩极浓的家庭教育 。对于刹帝利、吠舍种姓的子弟 , 虽然也有学习吠陀等经典的任务 , 但由于此事过于耗时费事 , 难以实际做到 , 故不得不减少学习《吠陀》的数量 , 留出较多的时间跟随父辈学习有关军事、农作、手工方面有用的实际知识。至于首陀罗种姓的孩子 , 则被完全剥夺接受教育的权利 , 奴隶主视他们为牲畜 , 可以随意打骂、 处罚、转让和出售 , 当作会说话的工具来看待。
二、佛教的幼儿教育
佛教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相传为王子乔答摩•悉达多 ( 即释迦牟尼 ) 所创立。是当时的反婆罗门教思潮之一。其基本教义是 : 把现时人生断定为“无常 ”、 “无我” 和 “苦”, 苦的根源在于人自身的“惑 ” 、“ 业 ” 所致。 “惑”指贪、膜、痴等烦恼 ,“业”指身、口、意等活动。宣扬弃绝人间一切享受 , 主张善恶报应、生死轮回;反对婆罗门第一 , 强调信仰平等、普渡众生 , 追求大彻大悟的境界。佛教教育的目的就在于传播教义、广招信徒 , 要求人们藐视现实、吃苦修行 , 同登虚幻彼岸。
佛祖
佛教的幼儿教育一般均在家庭中进行 , 也有一些执意要让子女将来终身为僧、尼者 , 其家长可申请提前入寺、庵“ 出家”修行。普通家庭的孩子从懂事起就在信佛父母的言传身教和日常生活中接受早期的教育。主要在信仰方面、公德意识的养成方面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方面 , 通过耳濡目染初步了解有关知识和内容。具体来说 , 信仰方面要求儿童对佛祖释迦牟尼虔敬崇拜 , 定期跟随父母参加宗教仪式 , 吟涌简易经文;公德方面即要求儿童坚持慈悲为本、积德行善、普渡众生、悲天悯人的做人准则;行为习惯方面即要求孩子们逐步做到勤奋、早起、打坐、洁净、生活简朴、乐于吃苦。此外 , 还要养成一种乐意助人、慷慨施舍的心态 , 对化缘行乞的僧徒送以食物等,并准备自己稍大一点即可版依佛法、领受 “五戒 ”, 以便成为一个在家佛徒。这些在家僧称作 “优婆塞 ”, 在家尼称作 “优婆夷” 。如若终生想当僧、尼者 , 儿童到 8 岁时 , 则分别进入寺院和尼庵去专心一意地进行 “出家” 修行。也有在 5-6 岁时就提前申请人院学习的。入寺、庵修行的儿童要参加一次专门的入学仪式 : 剪去头发、沐浴净身、着黄色宽袍 , 向寺、庵主持僧人行礼 , 口中念念有词 :“我受佛祖之保佑 , 我受大嘛 (Dhaxmna) 之保佑 , 我受善之保佑” 。此后即成僧 ( 尼 ) 徒。寺、庵里的佛教教育更加重视道德品质教育和言行举止的训练 , 佛教经典、教义注释等则要天天背涌牢记 , 还要经常外出化缘行乞 , 求得信徒们的施舍 , 以维持平日生计。寺、 庵里对僧徒们订有衣、食、住、行、学习和修行等方面的种种清规戒律 , 不得违反越轨 , 并定期集合 , 各自检查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有差 错。这样经过 12 年的的学习训练 , 经检验合格者 , 则可留寺、庵充当 “比丘 ”( 即和尚 ) 、“ 比丘尼”( 即尼姑 ) 。
古代印度的幼儿教育是与种姓制度和宗教神学密切相关的 , 其中婆罗门教的教育是以维系种姓压迫制度和培养婆罗门宗教意识为核心任务的。与之相应实施的婆罗门教的幼儿教育是分别在各自家庭中进行的。佛教教育在印度教育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 其幼儿教育有家庭教育和寺、 庵教育之分 , 但都是以信奉佛祖、吃苦修行、遵循教规、消极厌世为基本特征的。因此 , 古代印度的幼儿教育始终被浓厚的神学说教所统治。
(德育报·学前教育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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