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学前教育的性质、任务和发展方针
(一) 学前教育的性质
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命令公布施行《关于改革学制的决 定》,产生了新中国第一个学制(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系统图)。此学制共5个部分。第一部分,幼儿教育。第二部分,初等教育。第三部分,中等教育。第四部分,高等教育。第五部分,各级政治训练班。
新学制规定实施幼儿教育的组织为幼儿园,3周岁到 7周岁的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1951年颁布的这个学制规定中,幼儿教育被列入学制体系之中,成为小学教育的基础。学制还规定幼儿园应在有条件的城市首先建立,然后逐步推广。值此,自1922年任戌学制定名, 沿用了30年的“幼稚园”,从此改称为“幼儿园”了,并开始了它的新生命。
(二) 学前教育的任务
幼儿园的任务是: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教养幼儿 , 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同时减轻母亲对幼儿的负担 , 以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生活、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并规定幼儿园应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养工作。
(三)学前教育的发展方针
1951年,中央内教育部制订了《幼儿园暂行规程》(以下简称《暂行规程》)和《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以下简称《暂行纲要》),并于1952年3月将这两个试行草案颁发至全国试行。《暂行规程》与《暂行纲要》的制定和试行 , 明确了幼儿园的双重任务和教养并重的方针 , 强调了幼儿园教育的目的性和计划性以及各科教学的思想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 为全面改革旧教育 , 为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学前教育新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学习苏联的幼儿教育理论与经验
建国初期,我国受到帝国主义的包围,又缺乏建设社会主义的严验。为了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步伐 , 中央提出了向苏联学习的方针。在教育上 , 也积极学习苏联的经验进行了教育改革。学习苏联教育经验 , 对于改造旧教育、建设新教育 , 起了积极作用 , 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当然 , 在学习苏联教育经验的过程中 , 也出现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不够、生搬硬套的情况。认真总结学习苏联教育经验的成败得失有着现实意义。
1950年9月,教育部发出通知:幼教工作者学习《幼儿园教养员工作指南》一书。该书是苏联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指导文件,当时已译成中文出版,成为我国幼儿园改革的主要依据。为了学习苏联的幼儿教育理论与实践,在1950年至1956年期间,教育部先后聘请了戈林娜、卡尔波娃两位苏联教育专家来我国,她们系统地讲授了学前教育的全部专业课程。苏联专家的各种指导性活动都及时地影响到全国,我国的幼儿园工作出现了新的面貌。
新中国成立之初,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和经验,对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全面发展的学前教育,做出了可贵的贡献。但是,苏联专家、学者及其教育思想对中国的教育(含学前教育)的影响并不完全都是积极的,他们对西方当代教育制度和教育理论的片面观点,他们过分强调集中统一、正规化、教师的主导作用、课堂教学的作用等思想,也都影响着我们的教育工作。如加强计划性,忽视灵活性;注意了集体,忽视个体;机械划一、重教轻学等。
在学习苏联教育理论和经验的同时,开展了对杜威实用主义、儿童中心论等的彻底批判。并由于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而波及到对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批判,由此又牵连到对陈鹤琴的“活教育”理论的批判。50 年代初 , 学术问题上简单化的全盘否定 , 对继承我国近现代丰富的教育思想遗产危害很大 , 不利于教育理论和教育科学的发展 ,不利于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 , 也有碍于教育领域出现生动活泼的局面。
三、学前教育的师资建设
(一)中级师范教育
1952 年 7 月颁发的《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规定 : 培养幼儿园师资的称为幼儿师范学校。师范学校得附设幼儿师范科、师范速成班、短期师资训练班等。中级师范学校招收30岁以下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 修业年限为3年。初级师范学校招收 25 岁以下的小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修业年限为 3-4 年。正规幼儿师范将承担培养幼儿园新教师和在职保教人员的双重任务 。此期幼儿师范学校( 包括幼师科 ) 历年发展情况见下表 :
年份 |
校数 |
班数 |
在校学生人数 |
|
毕业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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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中级 |
初级 |
|
合计 |
中级、 |
初级 |
|||
|
|
|
|
||||||
1950 |
1 |
27 |
809 |
809 |
|
|
260 |
260 |
|
1951 |
2 |
50 |
1627 |
1627 |
|
|
360 |
360 |
|
1952 |
2 |
47 |
2100 |
2100 |
|
|
585 |
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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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1950——1952年在校生和毕业生人数
年份
|
幼儿园数
|
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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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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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 |
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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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集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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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数 |
教师数 |
幼儿园数 |
教师数 |
幼儿园数 |
教师数 |
|||
1950 |
0.18 |
0.17 |
0.12 |
0.11 |
|
|
0.06 |
0.06 |
1951 |
0.48 |
0.44 |
0.32 |
0.29 |
|
|
0.16 |
0.15 |
1952 |
0.65 |
1.36 |
0.45 |
0.88 |
0.03 |
0.16 |
0.17 |
0.32 |
表二1950——1952年各类幼儿园数和教师数 单位:(万)
(二)高级幼儿师范教育
1952 年,教育部颁发试行的《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中指出:高等师范学校设置的教育系分设学前教育组,培养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的专业课教师。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院系调整的精神,将分散于一些高校的有关专业,适当合并,调整为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教育系,以利于集中力量,切实形成幼儿师范学校师资培养基地。具体措施为:将分散于南京金陵大学 ( 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已于 1951 年并入该校 )、广东岭南大学、上海复旦大学的儿童福利组、托儿专修班与南京大学师范学院幼儿教育系 ( 国立上海幼稚教育专科学校已于1949年9月并入该校 ) 合并成为南京师范学院幼儿教育系;将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家政系与北京师范大学的学前教育专业合并成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这样,高师学前教育专业的力量相对集中,目标较明确,担负着为全国培养幼儿师范学校师资力量的任务。
(三) 其他培训工作
1950年9月,苏联学前儿童教育专家戈林娜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任教。她在北京师范大学为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生讲课;为来自全国高等学校、幼儿师范学校、幼儿园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和干部的进修班和专修班讲课;在北京举办苏联幼儿教育讲座;在北京市的“六 一”、“ 北海 ”、“分司厅”等幼儿园指导进行实验研究 ,1951年又增加 中央军委保育院、北师大二附小幼儿园、大方家胡同幼儿园等;到沪、宁一带讲学;在戈林娜的指导下,拟订了《幼儿园暂行规程》和《幼儿园暂行纲要》。
经过专家介绍苏联的学前教育,使中国的幼儿教育有了新的借鉴;通过专家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为新中国培养了首批学前教育骨干力量,对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起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各地举办了各种类型的短期培训班,以解决幼儿园师资的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