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视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
1956年2月,内务部、教育部、卫生部发出《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对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方针、领导关系及培养干部问题都作了决定。明确了对各类型托儿所、幼儿园的领导职责,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为原则。
《联合通知》指出:各类型托儿所、幼儿园的经费、人事、房屋设备和日常行政事宜,均由主办单位(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厂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群众、私人等)各自负责管理;有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法令、教育计划、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儿童保健等业务,在托儿所方面,则统一由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幼儿园统一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主办单位应向当地卫生或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主办单位对所办园所应定期检查,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分别对托儿所和幼儿园实行经常的监督及重点的检查,还应办好几个托儿所和幼儿园,使它们起示范作用。这一通知,明确了托儿所和幼儿园的领导管理体系,有力地加强了对托儿所和幼儿园的领导和管理,保证了托幼事业健康的发展。
二、深化学习苏联的学前教育理论与经验
继戈林娜专家之后,学前儿童心理学专家马努依连柯于1954年来华任教,使幼儿教育界掀起了学习儿童心理学的热潮。从1953年起,陆续翻译出版了苏罗金娜的《学前教育学》、查包洛塞兹的《幼儿心理学》、沙巴也娃的《教育史》、维特罗金娜的《幼儿园音乐教学法》、萨古林娜的《幼儿园绘画教学法》以及有关幼儿卫生学、语言和认识环境、游戏、体育锻炼、三岁前集体教养等几十种书籍,它们成为我国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主要教学用书,对我国学前教育界影响极大。
在苏联专家指导下,教育部幼儿教育处于1954年10月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幼儿教育经验交流会----“北京、天津两市幼儿园教养员工作经验交流会”。会后教育部发出《关于组织幼儿教育工作者收集和总结经验的通知》。自此,各地幼儿教育工作者普遍开展了总结经验的活动。可见,此期学习苏联的教育思想方面,不仅从教育学学科向心理学学科发展,并注意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指导我国幼儿园总结经验,提高教育质量。尽管50年代末、60年代初由于中、苏两党的分歧和矛盾,使“学苏”逐渐淡化,但是苏联的教育理论和经验对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影响是深刻的。
三、继续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
1955年,教育部决定幼儿园师资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幼儿师范学校负责培养,在全国范围内增设了中级和初级幼儿范学校,增加了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基地。此期幼儿师范学校发展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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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人数 |
毕业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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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校数 |
现数 |
合计 |
中级 |
初级 |
合计 |
中级 |
初级 |
1952 |
2 |
47 |
2100 |
2100 |
|
585 |
585 |
|
1953 |
7 |
151 |
6755 |
6047 |
708 |
1013 |
934 |
79 |
1954 |
7 |
191 |
8469 |
7852 |
617 |
2880 |
2303 |
577 |
1955 |
9 |
204 |
9191 |
9155 |
36 |
2442 |
2406 |
36 |
1956 |
21 |
342 |
15199 |
15150 |
49 |
2280 |
2244 |
36 |
1953年7月,教育部颁发《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并对大纲、教材、课程安排作了规定。1956年5月,教育部正式颁发《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 调整了部分课程的教学时数。6月,教育部又分别颁发了初级幼儿师范学校的教学计划(草案)。除正规幼儿师范学校培养新师资外,还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培训、提高在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