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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幼网杯” 全国幼儿园优秀教育活动评选

蔡国雄:京台两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异同

2010-01-02 来源: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作者:中国学前… 收藏 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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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台盟北京市委主委蔡国雄 尊敬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专家,各界人士,新闻媒体的同志们,大家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台盟北京市委主委蔡国雄

      尊敬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专家,各界人士,新闻媒体的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很荣幸能够邀请到这里来发言,跟大家共同探讨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前景。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学前教育是基础。学前教育作为一个人终身受教育的初始阶段,不仅仅是培养学习兴趣,挖掘智力、潜能这样的重要时期,也是受到人格品质,促进健康发展的重要阶段。
  

  学前教育质量的好坏,对于开发儿童智力,学习义务教育,培养国家动量之材培养和国民整体素质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重视学前教育,台盟就是我们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我们这个民主党派,在大陆的台湾机构,台湾民族自治同盟也历来高度关注中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2008年为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台盟结合自身特点,因为我们台盟各界人士都是台湾人,他们同时又是北京人,因为我们是北京台盟。所以我们以北京和台湾为背景,在两地开展题为京台两地学前教育比较与研究,刚才有许多同志介绍了国外的情况,我们介绍的是国内的情况,因为台湾也是我们国内。台湾毕竟和我们大陆有不同,不同在哪里,我们进行了这样的比较研究。调研组先后对台湾的学前教育现状进行了入岛考察,什么叫入岛考察呢?我们台盟,我们坐在那里是高山族的台盟的常务副主委,专门到台湾当地收集资料,看看台湾是怎么样搞学前教育的,进行了这样的入岛调查,走访和资料收集,并且邀请了台湾幼教专家,和幼教机构负责人来北京进行交流座谈,同时还走访了北京市与部分城区的教委和卫生局,以及公办、民办、台资和港资的幼儿园,我们知道现在大陆改革开放以后,有许多台湾的企业家到大陆,到北京,北京有一部分,在北京按照他们的理念来建的幼儿园有许多是双语幼儿园,我们对他们都进行了总的调查研究,同时对200多所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了3600余份的问卷调查。要掌握了解这一情况。所以我想在这里强调一下,我们搞的许多调研,我们要了解国外的情况,我们也要了解境外的情况就是台湾的情况。我们的许多调研不能光光在我们国内搞,在大陆搞,我们很多情况要走出去,了解他们的做法,了解境外的,国外的做法,作为我们借鉴。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和教育中心,学前教育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北京在2001年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并在北京市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将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列为首都的教育工作重点之一,近年来,北京学前教育工作成绩显著,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不断的提高,教育质量也稳步的提升。园所环境也得到明显的改善,但是随着北京市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才竞争日益的激烈,北京市的学前教育发展现状仍然是滞后于不断增长的市民的许久,教育体制、管理、师资等困扰学前教育发展的问题和矛盾依然是十分的突出。这制约了北京市学前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而台湾地区历来是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也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保障举措,从立法到施教,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我们可以借鉴。下面我想讲第一部分。

   京台两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异同。就是北京和台湾两个地方学前的教育不同在哪里,又相同在哪里?

   第一、在管理体制方面,京台两地是同中有异,有共同的地方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首先北京和台湾都是把学前教育看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都没有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这点是一样的。北京市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形成了当今政府办园占26%,社会力量办园占74%这样的一个格局。其次,北京市除教育部门以外,卫生、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这些部门,都对学前教育机构负有相应的管理职责。台湾的学前教育管理主要集中在教育和内政这样两部门,公立的幼稚园,和私立幼稚园并驾齐驱,各约占50%。政府对公立幼稚园给予较充足的财政投入。

   第二、想在政策法规保障方面看他们的异同。北京市学前教育专门法规比较少,仅有相关的法规是11种。而且有一个特点原则性的条款居多,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不健全,政府扶持政策不够清晰,不太清楚。台湾的削减教育规章相对比较齐备,相关法规14种,且相关政策都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规定,各县市台湾是按县市都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相关配套措施也较为齐全、详尽,可操作性强,可操作性强是说我们这边的可操作性不太强,对各类弱势群体子女教育有明确的保障措施。

   第三、在师资配备和培训方面,北京市开设有幼教专业的高校仅有几所,对幼教教师学历要求较低,中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了,就当幼教老师了,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也比较少,而且没有保障,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幼教交织的积极性和整体的水平。台湾设有幼教专业的高校有20多所小小的一个台湾20多所,幼教师必须取得师院幼教学科学士资格,才能从事幼教工作,他是有资格要求的。而且明确规定的教育主管部门必须为在岗教师提供各种培训和进修的机会。

   第二部分,我想说一下,北京市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不足在哪里,北京市?

   第一、政府的管理只能还尚未到位,首先是多头管理,政策不到位,教育、卫生、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都对学前教育机构负有管理的职能,多头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缺乏统一的协调。其次就是责任不清楚,职责不到位,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有些规模较小的民办园所既没有在教育部门登记,也没有注册,产生了监管盲区。批管分离体制不健全。负责审批的部门不进行具体的管理。

   二、法律制度有待健全。北京市2001年已经开始实施北京学前教育条例,但没有出台上位法,配套政策和制度也没有及时跟进,无法保障条例的落实和实施。立法工作相对滞后,例如,卫生部门管理托幼最高政策文件是卫生部的托幼部门管理意见,可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未讲卫生保健内容纳入其中,也没有强制性规定托幼在卫生部门登记,造成一些不规范,规模小的园所不服从卫生部门管理的现象。

   第三、幼教师资,保育队伍参差不齐。幼儿园教师编制没有纳入国家教师编制之中,对于幼教和保育人员的比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部分民办园所教师聘任等工作没有依法的规范。幼教师资水平城乡差距明显,幼教质量相对中小学而言较低,高校培养的本科及以上的幼师毕业后多从事学前教育研究工作,而真正担任幼师的多为中专和高职生,还有部分社会合同工,幼师之间水平相差较大。我在日本我说我拿了博士,我可不可以教幼儿园,人家告诉我,你不行,你没有资格,你以为有博士学位就可以教幼儿园吗?不是这样,你没有资格教幼儿园。

   第四、城乡园所差距明显。在我们调查中发现,公办园和一些优秀园所大多数都集中在市内,而乡镇农村较少,园所办学质量城乡差距较大。农村儿童的入园率仅有60%左右,尤其在通州,大兴和昌平等外来人口聚集区,聚集的这样的地区,这个比例那就很显然,就更低了。庞大的外来人口不仅给数据统计上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也造成了儿童入学紧张的问题,许多民办园由此应运而生,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少民办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安全的隐患多,收费的标准不统一,教育质量难以保障等等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园所之间的不均衡发展。

   第五、财政体制有待完善。学前教育没有被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也没有纳入国家公共财政体制当中,财政部门没有专项经费,使得民办园收费标准偏高,上午有的演讲当中就说到钱的问题,指示低收入家庭的幼儿入园难,而收费相对偏低,综合条件较好的公办园也因为数量有限,幼儿较多,难以承受,同样出现了入园难这样的问题。更谈不上托幼保健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均可成为学前教育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不和谐的因素。

   总体来看,北京市学前教育在体制与管理,法规建设与政策保障,教师培养与再教育还有公共财政投入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刚才说了这些不足,应该怎么办?我想在下面的第三个大部分,对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几点建议。

   几点建议:第一、完善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应进一步明确教育、卫生、工商等学前教育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多头管的话,那就要把职责搞清楚。优化管理程序,对于公办园、民办园、单位办园,体改园和合资园等各类的园所以及学前教育相关的各种社会教育机构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减少管理盲区,完善行政体制,增强管理的透明度,由政府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上午也提到这个问题,政府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切实发挥引导与监督这样的职能。政府要提高他应有的作用。

   第二、改善学前教育法治的环境。目前学前教育相关法律的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建议对他们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尽快制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就是刚才我说的上位法没有,我们希望有这样的上位法,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部门和管理部门,细化责权及制约机制。一定要有制约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细化学前教育机构的确立条件和办学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机构周边环境建设,细化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和考核评价机制。

   第三、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为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充分的、高水平的师资保障。应着力解决城乡差别和园所属性,刚才说了有很多属性,导致的幼教师水平不均衡和队伍不稳定等问题,重点就幼儿教师编制、职称、待遇、社会保障这些方面,给予社会办园,包括民办园相应的政策支持。完善幼儿教师再教育培训机制,并结合一线幼儿教师的实际需要,实施有针对性的,系统的,和长期的继续教育长效机制。

   第四、提高政府公办幼儿园的比例。政府公办幼儿园园所环境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综合质量较高,对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但目前公办园所占的比例过小,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建议调整市学前教育机构发展目标,转变以社会力量为主的办园模式,不断提高政府公办园的比例,同时对于社会办园,特别是民办园乡镇园等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师资培训,建立规范的督导评估制度,切实提高全市整体办园水平。

   第五、制定实施学前教育财政保障政策。由于城乡建园条件,办园主体经营性质等方面的不同,目前北京市学前教育机构之间的差异较大,如果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将会导致差距进一步加大,影响教育的公平,不利于教育事业的整体均衡的发展。所以我们认为,应该改变目前的财政投入体制,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到公共财政之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制定实施鼓励社会、企业资助学前教育事业的优惠政策,希望国家有优惠政策,对社会、企业资助学前教育事业的优惠政策,并根据不同的园所和家庭情况,制定相应的保障政策和措施,让政府的教育投入公平地惠及到每一位的适龄儿童。

   以上是我们台盟在通过对北京、台湾两地学前教育比较与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意见。随着大三通基本实现,和台湾即将大三通实现,两岸教育界交流交往日益的密切,将来会更加密切,吸收和借鉴台湾学前教育的有益经验,将会对北京市,乃至全国实现学前教育科学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各有关部门的有效工作,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谢谢大家!



(德育报·学前教育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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