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艺术是儿童“表达自己的认识和情感的重要方式”,要让儿童“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从而使儿童体验到以自己独特的个性化的方式感受美、表现美和创作美的自由和快乐。为此,幼儿组织老师对儿童绘画教学实践进行了系列的反思和探讨。
一、背景:
《纲要》指出:艺术是儿童“表达自己的认识和情感的重要方式”,要让儿童“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从而使儿童体验到以自己独特的个性化的方式感受美、表现美和创作美的自由和快乐。为此,幼儿组织老师对儿童绘画教学实践进行了系列的反思和探讨。大家在研讨中都认为:我们要冲破传统“依样画葫芦”的写实樊篱,就要大胆“放手”,要让孩子由“学着画”转变为“画着学”,让孩子在自由表达过程中,培养他们的审美情趣,发展他们的良好个性,提高他们的表现能力。然而,单纯的“放手”是不是真能发挥孩子更多的主动性,激活孩子更大的创造性呢?是不是“放手”了孩子就真能表现出自己富有个性的独特的作品呢?在教学实践中很多老师还是感到了许多困惑。
二、案例描述和分析:
那天,我到中班徐老师处听课,她正好在组织一个绘画教学活动,主题意愿画:长颈鹿。徐老师是个工作才一年多的青年教师,但她好学习善思考,能经常通过阅读有关书籍、写教学反思、和同事交流等方式来提高自己,因此在几次的论坛和教研活动中都有不俗的表现。活动开始,徐老师就引导孩子回忆有关长颈鹿的经验:你们看到过长颈鹿吗?你看到的长颈鹿长得怎么样?孩子们纷纷举手回答:长长的脖子,有四条脚,身上有一点点斑点,有一条小尾巴,还有一些孩子讲了长颈鹿的一些更为细微的特征如小冀角、眼睛等。徐老师就再次引导:故事中长颈鹿做了哪些好事?(早上老师讲过有关长颈鹿的故事)除了这些,长颈鹿还会帮小动物做哪些事呢?引发孩子根据长颈鹿特征进行想象。不负期望,孩子们说的也真不赖:它会帮小兔子摘果子,帮小鸡过河,帮胖小猪拎东西,帮掉地的小麻雀送上窝,给哭泣的小山羊当滑梯,给年老的刺猬奶奶荡秋千等等,看得出孩子思维很活跃活动也很投入。于是老师提出要求:长颈鹿为大伙做了那么多好事,大伙都很感激它,于是它们想请小朋友帮忙给做好事的长颈鹿画张像。接着徐老师就“放手”让孩子自由表现,大胆发挥了。可这时我注意到有很大一部分孩子的兴趣似乎变了,一些孩子拿着笔好象无从下手,一些孩子干脆四处观望,老师走到一位正在左右张望的小朋友身边鼓励他:露露,加油画呀!可那孩子却摇摇头说:老师,我不知道画什么。看得出徐老师没有预料会出现这种情景,所以显得有些着急,她一再的给那些孩子鼓劲:试着画画看,画错了也没关系;你们刚才是怎么想的就可以怎么画呀;可还是有几个孩子显露出茫然的样子,于是老师就一一走到他们身边引导提示:你觉得长颈鹿会做哪些好事呀?对呀,那你就可以画长颈鹿帮小鸡过河呀,你可以画长颈鹿帮小动物摘果子呀。在孩子作画时,我走了一圈,发现很少有孩子表现刚才所表达的生动情节,也很少有独特富有个性的作品,有近三十个孩子的画上的长颈鹿都是昂着头吃枝叶状。而后,徐老师在让孩子交流了“我的长颈鹿在干什么”后匆匆地结束了活动。
“为什么孩子有那么丰富的经验而不能充分表达?为什么我‘放手’给孩子创造的自由而孩子的作品是那样的缺少个性?”徐老师觉得非常的沮丧。于是我们一起坐下来寻找问题的症结。通过剖析活动过程、分析作品,我们意识到:在活动中孩子之所以失去表达兴趣,之所以作品形象如此雷同,最关键的原因是因为绝大多数的孩子对表现长颈鹿的不同姿态缺乏相应的绘画技能,也就是在“想表现”与“实际的表现技能”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而此时迫切需要老师的及时帮助,但因为老师一味的“放手”,漠视了这个问题情境,在孩子突现“最近发展区”的寻常时刻,没有做出及时有效的应答,即该“出手”时却不“出手”的缘故,因而致使孩子无从下手、止步不前,从而得不到很好的发展。
在本活动中,如果徐老师在孩子自主表达出现困境时,即认知发生冲突的关键时刻,能及时进行适宜的“出手”:对表现不同姿态的长颈鹿所需的相关经验进行启发和诱导:如引发儿童思索:长颈鹿会怎样帮助小鸡过河呢?让孩子做一做通过自身的动作进行体验和感知,让孩子讲一讲通过形象的语言进行回忆和再现,让孩子看一看通过提供图片引导观察和概括,那么孩子对动态的长颈鹿表象一定会更加清晰,经验一定会更加丰富;如果老师能对孩子的表现技能进行引导探索:如提供孩子一只会活动的长颈鹿玩偶,启发孩子边操作边观察长颈鹿帮助小兔子摘果子、帮小鸡过河、给小山羊当滑梯时的动态变化规律,发现表现不同形态的方法,那么孩子在表达时一定会更加流畅,作品一定会更赋个性和创意;如果在活动中,让孩子互相欣赏彼此作品的同时,老师展示具有不同姿态长颈鹿的图片引导儿童观察,那么孩子一定会自我发现问题,他们的经验也一定会有很大提升。为验证这些分析是否正确,第二天我们在平行班又开展了这一活动。这一次,徐老师在明确儿童的最佳问题后,给孩子提供了长颈鹿的活动拼图,让孩子边自由拼图边大胆想象:你的长颈鹿在干什么?并通过玩玩说说扮扮等方式,让孩子感知体验探索,然后再让孩子创作,此时孩子参与的热情及作品形象的丰富与前一活动截然不同。
三.反思:
《纲要》在艺术领域的内容要求及指导要点中就明确指出:“教师的作用应主要在于激发儿童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在些基础上,能根据儿童的发展状况和需要,对表现方式和技能技巧给予适时.适当的指导。”“在支持.鼓励儿童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的同时,帮助他们提高表现的技能和能力。”反思这个案例,我们获得以下启示:首先,在绘画教学中,我们提倡“放手”,也推崇“出手”。“放手”是指给儿童应有的自主权,为儿童提供宽松自由的环境和心理氛围,尊重儿童个性化的艺术表现天赋和表现方式,放手让孩子想象和创造。但放手并不是放弃老师的指导,否则儿童在自主表现中常常会出现茫然或处于困境,正如本案例中的孩子无法游刃有余地表达各种不同姿态的长颈鹿一样,如果长此以往,儿童的作品就会依赖于原型符号的自然呈现,那么对孩子的发展就起着延误的作用。其次,教师的“出手”要把握好时机。也就是在儿童认知发生冲突的关键时刻,教师就要对孩子的表现方式和技能技巧给与适宜的指导。正如第二次活动时,当徐老师捕捉到孩子的发展需要时,及时“出手”,采用自由活动拼图的方法,给孩子学习表现动态长颈鹿提供“支架”,适时适当地使教学处于了儿童的最近发展区内。最后,我们认为:老师的“出手”并不是简单告知给孩子正确的问题解决方法或者直接灌输某种特定的技能,如给孩子示范怎样画低头的长颈鹿,而忽视和抑制儿童在绘画活动中自己动手、动脑探究的愿望和发现学习的机会,使活动过程演变为儿童单纯练习技能的教学情境;而是尽可能的通过教师捕捉活动中的最佳问题情境、投入相关材料,设置系列问题、提醒儿童回忆相关经验、引导儿童改造已有经验、将儿童已经胜任的具体问题概括化等方式,给儿童的学习“搭架”,让儿童学会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学习相应能力。这样的“出手”才能真正有效地支架孩子的“学”,才能有效地促使孩子的个性化的发展。第二次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放手”并不是放弃教师恰当的指导,“出手”也并非是给孩子一个直接的答案。我们要“放手”的是单纯重视技能和追求结果,在必要时,找准介入点,把握好最佳时机,以最适宜的方式,果断地“出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