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即要循序渐进,又要一定的强度。因此,我们在技能发展时强调“过一点”与“退一步”相结合的训练原则。
这二个原则的基本意思是,一旦一种技能训练开始后,在强度上应采用“过一点”的原则;以便提供必要的刺激频率与重复量,达到强化训练的目的;一旦一种技能训练达不到要求时,则不要在同一难度上再提要求,而是应当降低一个梯度“退一步”进行训练。这一点无论是在思维训练还是在运动训练中都很重要。
如有些孩子数学计算能力差,在计算20以上加减法时,总是速度慢、结果错,而教师和家长如果反复在这一难度上出题,让孩子做,孩子的成绩也很难快速提高,反而会因不断的挫折,放弃、厌倦数学,实际上,孩子的数学问题不是在20以上,而是在更基础的20以下的加减法没有达到熟练,而表现在20以上的计算能力上。因此,这时应当采取“退一步”原则,将题目的难度降到20以下,甚至10以下,重新开始,一方面降低难度则提高了成功率,使孩子增加信心,提高了兴趣,另一方面,巩固了基础,强化了技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数学能力。再如连续跳高训练,一旦开始后,一定要求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去跳,因为运动的最佳效果往往不在运动的开始,而在最后几次的努力之中。因此,要提指标要求,每天的训练应当在基础测评次数的水平上进行,如双脚跳测评量为80次的孩子,一旦起跳就应要求跳到80次左右,并尽可能过一点,这样才能达到训练的目的,才有可能在短期内发展双脚连跳能力。如果这时孩子根本无法双脚跳离地面,说明这个孩子关于跳的准备不足,应当退到前一组运动指标上去,如蹲起、跳深等,做好必要的准备后,这些运动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自然而然地进入跳高能力的发展水平,这时再进行跳高训练最佳。
在具体教学工作中,这一点许多教师往往做不到,他们将所有的孩子设在同一个基础上,开始同一种训练。结果,很快有人达到了,有人则达不到。而达到的给予肯定,达不到的只是批评或强行要求,而不是去思考一下,达不到孩子的实际发展阶梯没有达到必要的水平,这样效果总是不佳,不仅起不到良好的效果,还会因消极的暗示、变相的体罚、不良的态度导致孩子自信的丧失、行为的退缩、动力的下降,最终形成心理及能力上的根本差异。
因此,学会“过一点”和“退一步”原则,是个别化教育最关键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