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闹游戏一词的英文写法为“rough-and-tumbleplay”。从字面上看,“rough-and-tumble”是混战、打闹的意思,“play”则是游戏的意思,所以“打闹游戏”实际上是一种以游戏形式表现出来的儿童的混战和打闹的活动。它并不是真正的打架,而是儿童游戏的一个类别,指儿童之间彼此打击、推搡、追逐、突袭和互相捶打的行为。有研究者认为打闹游戏是社会游戏的一个维度,因为在打闹游戏中儿童与同伴之间进行了社会性互动;也有研究者认为,儿童在打闹游戏中的互相攻击是假装动作,并非真正的打架行为,因此将其归为假装游戏。
游戏是一种比较容易辨认的活动,儿童和成人都可以毫不费力地将游戏与其他活动区分开来,但打闹游戏看起来却模棱两可。尽管许多关于人类或幼小动物的实验资料表明,打闹游戏与攻击存在差异,但成人在区分打闹游戏与攻击行为的问题上还是存在一些困惑。其实,若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打闹游戏是儿童的一种独特活动方式,我们可以明确地将其与攻击区分开来。如何将打闹游戏与攻击区分开来呢?根据国外学者Pellegrini及其他研究者对打闹游戏的研究,可以认为,打闹游戏与攻击之间存在如下区别:一是情绪体验不同。积极的和中立的面部表情是打闹游戏的标志,而消极的面部表情则是攻击行为的代表,攻击的精神是独占和威胁。二是结构不同。打闹游戏的结构是双向的(或者说是可逆的),即在打闹游戏中,儿童更愿意轮流交换角色。攻击行为则以单向结构为标志,如欺负者与被欺负者不可能互换角色。三是行为的结果不同。在打闹游戏中,儿童倾向于保留一部分力量,打闹游戏使儿童更加团结。但在攻击行为中儿童则会倾尽全力,因此,攻击行为更可能会使某些个体受到伤害,于是这些个体便期望从团体中脱离出去。四是行为的场所不同。打闹游戏通常发生在户外、操场等容许儿童奔跑和扭打的地方,而攻击行为则不会因为场所而改变,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发生攻击行为。
游戏是儿童的天性,是童年的象征,是儿童的生活方式;游戏对于儿童来说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活动,是能够发展儿童内在生命力的活动。打闹游戏作为游戏的一种基本形式,对儿童的运动发展、身体健康和认知发展都有促进作用,从而蕴涵着丰富的教育价值。
打闹游戏源于儿童身体发展的内部需要。学前儿童正处于身体发展的快速时期,他们精力旺盛、活泼好动,渴望在活动中锻炼他们已经掌握的基本运动技能,如跑、跳、追等;渴望在游戏中释放身体的力量和能量,而打闹游戏正为儿童提供了这种机会。儿童在打闹游戏中可以任意地摆弄物品,自由地活动,打闹游戏满足了儿童生性活泼好动的需要。在不断地追逐与嬉闹中儿童发现和理解了他们正在发展的身体力量和能量,增强了肌肉的控制性和协调性,增强了对体育活动的兴趣。如有研究发现,参与运动性游戏较多的女孩日后更有可能喜欢体育运动。另外,经常参与打闹游戏,可以锻炼儿童的体力和耐力,减少儿童肥胖症和增强儿童调节体温的能力,并且增强其控制自己身体和周围环境的能力。
在打闹游戏中,儿童可以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自由地表达他们的愤怒与兴奋等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感受,获得轻松感;通过扮演打架的游戏,他们也了解到情绪失控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因此他们不会轻易地使情绪失去控制,从而增强了情绪调节能力;在打闹游戏中互换角色,则使儿童可以体会他人的情绪(如欺负者与被欺负者互换角色,从而使欺负者体会到被欺负者的痛苦),增强了儿童的移情能力,使儿童逐渐摆脱自我中心主义的束缚。另外,打闹游戏是一种安全的、相对可见的测试和显示身体力量的方式,它为活跃的儿童,尤其是男孩提供了一个情绪发泄的途径。打闹游戏正好提供了这种发泄的途径:儿童在打闹游戏中释放了攻击、伤害等行为倾向,从而避免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产生攻击行为。
儿童的本性是开放的,他们渴望与别人交往。打闹游戏为儿童提供了一个与同伴全方位、近距离接触的机会。我国有句古话“不打不相识”,在打闹游戏中,儿童与同伴进行假装打斗,既有情感上的交流,也有言语上的沟通;与同伴既有合作,也有竞争;既感受到对方的外在形象,也了解到对方的实力与品质。这使他们对同伴的认识不再是静态的、表面的,而是动态的、全面的。对同伴认识的加深促进了儿童社会化的进程。Pellegrini在一系列研究中发现,如果儿童参与更多的打闹游戏,则该儿童在其他社交情境中适应性也更强。的确,参与更多打闹游戏的儿童更加合群。这与目前动物领域的研究也是一致的,即这种游戏为儿童提供了一种功能性适应。在打闹游戏中成功地完成任务又会使儿童获得成就感和自信心。另外,打闹游戏是一种有规则游戏(如扮演打架、追击敌人、警察抓小偷等),儿童要想顺利地进行打闹游戏,就必须遵守规则,这可以培养儿童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感,为其成长为合格的社会成员做好准备。
冒险是一种有利的学习途径。当我们尝试冒险时,我们会面临成功或失败。成功会增强我们的自信心,失败虽然会让我们受伤,但也教会我们下一次采用不同的方式做这件事。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会越来越喜欢尝试带有冒险性的事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可能会犯错误,但他们也会学到成人无法用书本教给他们的知识。作为一种身体活动的游戏方式,打闹游戏是儿童发展中的冒险:儿童在打闹游戏中经常模仿打斗的行为,了解打斗的危险,因此他们能够发现自我保护的办法,从而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童年时期,男孩比女孩更多地参与打闹游戏,因为打闹游戏满足了他们对力量和运动技能的需要,他们在打闹游戏中锻炼了身体的力量,彰显了男子气概。并且,在打闹游戏中,他们可以模仿社会给予他们的男性角色的范例。正如ThomasReed教授指出的那样,打闹游戏不仅是可以容忍的,而且其对于男孩的身体、社会性情感和认知发展来说是必需的。并且,有研究发现,是否参与打闹游戏与男孩的社交能力、同伴地位和受欢迎程度相关,即经常参与打闹游戏的男孩其社交能力更高、同伴地位更高、更容易受到同伴的欢迎。
儿童大都喜欢参与打闹游戏,如友好地追赶与扮演打架。这是儿童发展的正常需要。但是,如果不能适当地控制,打闹游戏也会发展成为真正的攻击。虽然大多数时候,打闹游戏只是不具破坏性的娱乐而已,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任其自由发展,不能依赖儿童自己理解打闹游戏什么时候过火了。成人应该帮助儿童明白游戏的界线,也有权利在适当的时候终止游戏,让儿童充分体验打闹游戏的快乐,又要为其提供安全的保证。为此,成人应该做儿童游戏的诊断者、指导者、旁观者和调停者,并对打闹游戏作实时的监督。
诊断者——打打闹闹的行为在学前儿童中经常可以见到,这些行为究竟是真正的攻击,还是打闹游戏?在对儿童的行为采取对策以前,成人首先应当对儿童的游戏行为进行诊断,判断其是打闹游戏,还是攻击行为,然后再对儿童的游戏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
指导者与旁观者——打闹游戏涉及儿童的追赶、扭打等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成人应给予儿童适当的指导。在进行打闹游戏之前,首先帮助儿童选择合适的环境。可以询问儿童:这是一个合适的游戏地点吗?这里是不是安全?会不会影响别人?让儿童自己发现环
境中是否存在不利于进行打闹游戏的因素,以防止儿童在游戏中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带来麻烦。其次,在进行打闹游戏之前,成人还应让儿童明白游戏规则:一是打闹游戏以幻想和假装为基础,不是真正的打架,儿童不能借助打闹游戏进行“报复”等伤害他人的行为。二是打闹游戏的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不能以挑衅或强迫等手段强制他人参加。另外,成人要根据具体的打闹游戏,如扮演打架或追击等,帮助儿童制定更为具体的游戏规则。当然,打闹游戏毕竟是儿童自己的活动,其价值在于儿童自身的体验,因此成人不可过多地干涉儿童的打闹游戏,适当的时候成人应该做一个旁观者。帮助儿童创造一个安全适当的环境,让他们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尽情地打闹玩耍,成人也可以获得一份少有的安宁。
调停者——儿童的自我中心性比较明显,他们对于游戏的规则、行为会有自己的看法,很少考虑他人的感受或接受他人的观点。因此,儿童的打闹游戏有时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升级成为真正的攻击。这时,成人要做儿童冲突的调停者,不要做一个审判官。要引导儿童找出冲突的原因,为儿童提出解决冲突的建议,但不要代替儿童做出判决,不要干涉儿童的自主行为,让儿童自己解决冲突。既让他们享受坚持自己合理建议、说服他人的喜悦;也让他们品尝忍耐和服从的滋味,训练儿童解决人际冲突、与他人和谐相处的能力。
对儿童的打闹游戏进行实时监督——成人应经常介入打闹游戏,让儿童了解哪些行为是危险的,什么时候应当终止打闹游戏,提醒儿童注意安全,确保打闹游戏不会变得消极。可以询问儿童:你们是在游戏,还是真的在打架?做这个动作安全吗?你们都愿意玩这个游戏吗?如果有人不想玩了,随时可以退出游戏。应当让儿童明白,如果有人在游戏中受伤,他们必须立即停止游戏。只有坚持不懈地指导儿童的打闹游戏,才能确保儿童在安全的前提下充分领略打闹游戏的乐趣。
来源:《学前教育研究》2006.10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张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