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这两个字既是动词也是名词,不同的研究领域对游戏有不同的定义。从体育学的观点,游戏是一种运动,是体育活动的一种;从社会学的观点,游戏是社会结构和价值观的表现;从人类学的观点,游戏是了解人类发展的途径;从教育学的观点,游戏和学习及教学有关。儿童游戏研究是游戏研究中最具吸引力的研究领域。已经尝试的对游戏定义的方法有三种:第一种方法,根据心理学上的意向,提出假设,通过思辨,抽象本质,来辨别游戏。这是把游戏看成是一种精神文化现象,这种方法在对游戏进行研究之前,就对游戏的含义作了预先的假设,对游戏作出一种抽象性的解释。第二种方法,根据外显的行为类型,提出一些标准来辨别游戏。这是把游戏看成是一种客观的行为过程,先确定游戏的行为类型,每一种类型设定一个范例,然后通过观察记录与范例匹配的个案行为,分门别类地进行描述。这两种方法,前者是概括性定义,后者是分类性定义。第三种方法,根据可能引起某种行为意向的环境,并创设环境,辨别游戏。不同的环境将会引出不同的游戏行为,这是把游戏看成是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行为,通过对游戏行为的环境进行研究,解释游戏的意义。虽然对游戏本质的定义很难统一,但对游戏的标识有一个大致的准则:游戏是愉快的、自由的、假想的、重过程的等等。
“学习”一词在西方学习理论中,比较有影响的有:联结派主张,学习是把刺激与反应连结起来;认知派认为,学习是零碎知觉信息的再组织化过程;综合两大派的联结──认知说,又把学习理解为是对环境中的刺激,依其关系形成一种新的认知结构的过程,是意义的获得和实现期望的过程。“学习”一词,在我国最早见于《礼记月令》“鹰乃学习”一语。“学”是效仿的意思,是获得知识,有所启示,提高认识,效法先知先觉者的意思,也就是获得经验、知识和技能等;“习”是形容小鸟频频飞起的形状,反复不断地练习,使知识达到巩固,技能达到熟练的程度。中国《学习科学大辞典》对“学习”是这样界定的:第一,从学习的外延来看,第一层次是泛指包括动物和人类在内的学习活动;第二层次是指人的学习;第三层次是指学生的学习;第四层次是指学生在不同学段的学习。第二,从学习的内涵来看,学习就是主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经过内化而获得经验并外化为行为表现的活动。学习的含义是极广的,首先,我们理解学习不单指行为变化与经验获得,而是重在人的整体发展变化。第二,学习是人的全部心理活动参与的。第三,学习是“知行统一”的。第四,学习不仅是重已有的经验,还要创造出新的东西。学习过程是获取经验过程。传统学习观把学习理解为一个接受由他人建构好的知识体系的过程;现代新的学习观认为学习是个体在社会文化背景下经验的主动建构过程。
来源:《上海教育科研》2002年第1期
西北师范大学教科院 彭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