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研究显示报道,全世界每年有100多万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在中国,意外伤害占儿童死亡原因总数的26.1%,而且这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快速增加。那怎样才能防患于未然,将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还孩子一个安全的乐园?
《纲要》明确要求:“幼儿必须把保护儿童的生命和促进儿童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这一提法具有深刻的理论依据和深远的实际意义。“保护儿童的生命”是由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所决定的,儿童的生长发育十分迅速但远未完善,加上好奇心甚,求知欲望强烈,凡事都想尝试触摸,但对危险因素的识别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极易造成伤害,任何不安全的因素都可以酿成事故,为此保护儿童的生命理所当然地成为幼儿的首要任务。
我园除了为儿童营造一个安全环境外,还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孩子的安全责任感教育,并经常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请家长签定负责孩子安全的保证书;另一方面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创造了学科渗透,安全教育法;有力地提高孩子们的安全知识和对突发事的应变能力。我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学科渗透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总结和体会。
一、安全教育活动渗透在健康领域中,让儿童健康成长。
儿童健康的价值和儿童成长的特点,决定了幼儿在进行任何领域的教育,都必须将维护和促进儿童的健康安全教育放在首位。我们教师要有“安全第一”的教育观念,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为了让儿童更深地了解不安全隐患,我布置了一个“和大人走散了,怎么办?”为主题的安全园地,通过动脑动手中,培养孩子们自身安全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
二、安全教育活动渗透科学领域中,让孩子健康成长。
新《纲要》中,一再强调“儿童科学教育的首要任务是精心呵护和培植儿童对周围事物和现象及相互的好奇心,认识兴趣和探究欲望”。近几年火灾事件特别多,以惨痛、沉重的代价,再次敲响了幼儿安全教育的警钟。因此我们结合全国“消防安全宣传周”,设计一系列以消防安全为主的教育活动。如“好孩子、不玩火”、“无牙老虎”等主题活动,从而让儿童了解火的特点与了解火与人们生活的关系,知道用火不当会带来灾难,并认识常规的易燃物品,看“火灾现场”的影碟。都是取自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事件,敏锐地捕捉到事件背后所蕴藏的较大的安全教育内涵,以社会的热点问题为契机,有目的地展开相应的安全教育,对儿童的生活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激发了儿童学习防火的知识和应急技能的兴趣。在活动设计中,通过看、议、说、做等教育手段,使儿童懂得了初步的防火知识,掌握了初步的应急技能,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整个系列活动过程由师生家长一起收集材料,布置环境,参观展览,丰富了儿童的经验,能从儿童个体、幼儿集体,社会大环境一步步地深入浅出地帮助儿童理解不玩火的道理。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标志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常见,让儿童了解身边的安全标志,明白标志的含义作用,安全的所在,学会在生活中看标志来行事。孩子和家长一起通过多种途径,去观察收集、记录生活中的各种标志,亲自活动提高了教育的效果,安全意识也得到加强。
三、安全教育活动渗透在语言领域中,让儿童健康成长。
我在开展语言活动中,随时随地进行安全教育。平时在谈话活动,讲故事、读报活动中,不忘让儿童讲述一些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如三月份印尼发生了惊心动魄的强烈地震,孩子们压根就不知道在地球另一角所发生的惨剧,那种场面敲响了我们这颗防灾意识淡薄的心灵,为了唤起她们的防灾和自我保护意识。我组织了一次以“地震”为主题的专题活动,孩子们通过看地震的电视报道录像,我还耐心讲了形成地震的大致经过以及地震发生时怎样进行有效地逃生,孩子们眼睛睁得大大的,他们终于体会到了大自然力量的惊人,意识到灾难给我们造成的危害。我又要求小朋友回家要看电视《新闻联播》,关注地震的最新进展情况,孩子们的爱心和关心也得到了提升。平时开展以安全健康为主题的智能抢答活动,如“快乐碰碰响”、“你健康我快乐”等。在学习创编“安全儿歌”的主题活动中,如:“第一条,最关键,不碰插座不玩电”,我编排了表演剧“吹风扇”通过看表演,引导儿童说出触电后,应立即将手抽回,迅速离开电源,并且你不能拉触电者,想办法找一根干木棍,帮助触电者离开电源。
四、安全教育活动渗透在艺术领域中,让儿童健康成长。
艺术活动是儿童获得自我满足的最佳舞台,儿童喜欢显示自己的成果,因为这些艺术成果出自于自己的脑与手,是自己创作,我经常带孩子去画情景画,并注重与安全教育同步,如“珍惜生命,爱护自己”、“马路上真热闹”等主题画,通过看马路上的情况,让儿童设计马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儿童分工合作的意识和能力,并告诉他们交通问题是世界各国的难题,许多交通专家都在研究,希望能设计出既安全又合理的道路,通过观察绘画,让儿童认识社会,懂得利用环境来保护自己,在主题“安全你我她”的网络活动中,我们共同创立一个宣传栏,每位小朋友都有自己的创意画。
《纲要》要求教师: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儿童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需要,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出儿童自理,自立的尝试,通过把安全教育活动有机联系,相互渗透在各领域中这实质性地融合,体现了我们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意识己建立,同时儿童和教师都树立起安全意识。总之,拥有生命健康是每一个儿童的权利,维护儿童的生命健康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位成人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应该更多地关心、促进儿童的健康,让健康成为每一位儿童的权利,这离不开家长,幼儿携手共同努力,提高防范意识,让孩子远离“意外”杀手,给孩子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惠州市75200部队幼儿 喻红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