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实践的基本环节与途径
(1)音乐本是人类精神生活的自然体现和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但在通常的音乐教学中,却违背了这一基本认识,而把音乐只当作一门技艺、学科或学问来从事,音乐教学对于儿童、青少年以及一切业余爱好者说来,都不应当孤立地来进行学习和操练,而应当结合游戏、语言、动作和表演的实践,全面、深入地进行。在古中国和古希腊的音乐教学和普遍教学中,音乐都只是整体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部分,如中国的“六艺”。古希腊的“Musike",随着人类文化艺术的高度发展,音乐方才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从综合艺术的整体中游离出来。这是音乐艺术高度发展的结果,可是,进行音乐教育和教学,则不应当永远那样孤立地只以音乐作为教学的内容,而应当实现·返祖现象”地重新结合其他各种媒介去进行,这是近现代音乐教育和教学的一项重要发展和改革。
(2)通过实践(音乐实践、动作实践、游戏实践、朗读实践、即兴唱奏实践、表演实践等)来进行音乐教育和教学,是再好不过的手段和途径,因为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在亲自唱、奏音乐的实践中,音乐才能充分实现并体现它固有的生命力和高度的艺术感染力、表现力,才能由浅入深、由抽象到具体、由表及里、由粗到细地,使学习者通过自己身体力行和全身心(眼、耳、手、口、脑、心)的体验达到得心应手的、真知、真会地境地,并向着不断提高其质量的境界迈进,才可能避免枯燥、呆板、机械、僵化及纸上谈兵,理论脱离实际的蔽病。
德国七十年代由几位音乐教育家提出的口号和理论,“面向行为”行动及有所作为的音乐教育的教学,发展至今,已取得了较普遍的认同和共识,整个音乐教学过程中应当贯彻必需由学生去“做”的精神,成为了音乐课从内容到形式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值得我们深思。
(3)游戏是儿童、少年体验、实践和掌握生活和学习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之一,尤其在音乐教学中,游戏必需是主要内容之一,尤其对于年龄小的儿童和学生,但是,游戏必须结合音乐进行。在音乐课中,游戏性和音乐性必然兼而有之,这样,作为音乐游戏,方才能成为一种再好不过的、生动有趣而又行之有效的教学形式。
音乐教学中的游戏不应等同于一般的“儿戏”,而应有较深的含义和目的,并不是有简陋、粗糙、肤浅的病痛。
(4)动作是一切动物本性的体现,一切物质也离不开运动。所以,动作与音乐的结合,是人性的本能体现和最自然的体现,动作和舞蹈结合音乐和游戏,应当在音乐教育和教学中,得到系统、全面地训练,使之成为体现并塑造儿童和人民性格,培养其仪表和情操,以及促进人际交流、集体协调以提高情商的一种重要手段。音乐与动作结合,才能真实、全面地体现人性以及生活和艺术的原貌;音乐与动作结合,是音乐教育和舞蹈教育应有的形式,舞蹈教育从来未曾脱离过音乐,而以往的音乐教育,大多脱离动作单独去进行,这尤其对儿童、青少年和业余的成人教育,是不恰当的,片面的,无机的。音乐也必须单独地、纯音乐地去进行训练和提高,但是,作为儿童音乐、学校音乐和业余成人音乐的教育和教学,则理应至少相当一部分地结合动作去进行,而不应当纯音乐地进行,使青年完全游离于综合的整体(尤为语言——动作——音乐这三位一体)之外,成为孤立、抽象、片面的教与学的对象。
(5)语言本身即是有旋律和节奏的因素,语言本身也即是一种音乐。应从声调的高低和语调的轻重缓急两个方面来进行操练;既可以结合节奏,也可以结合动作来进行语言操作,即可以应用儿童的语言,一般人生活的口语,也可以应用艺术性的文学语言,如格言、诗歌等进行。
世界各国的格言,是各族人民生活经验和智慧的深刻总结和高度浓缩的结晶,我国的唐诗、宋词、则是我国语言艺术的无上珍品,并已成为人民传统的一部分,理应作为音乐教学中的主要语言之一,去广加采用,以充分发挥它对促进音乐教学高度艺术质量的积极作用。
语言在音乐教学中既可以结合动作,也可以结合节奏来进行,而不是单纯、孤立地,“为语言而语言”地单纯 朗诵地来进行操练和从事。
(6)节奏是音乐的基础,也是音乐、舞蹈、诗歌的“呼吸”和生命线,而节奏的主要来源是语言和动作,所以,节奏(尤其开始的阶段)最好结合语言和动作来进行操练,这更生动,也更有劲,然后方才单独去进行。
以往的音乐教学只重旋律,而忽视节奏的训练,视唱很少包括视打(节奏),节奏本身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天地和学问,节奏学在西方早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其概念早巳(甚至几乎无限地)扩大。
奥尔夫教学中不仅充分重视节奏的因素和作用,并写有大量的教材和乐曲,可惜至今未被我们认识、重视和采用,更没有将节奏列为一门课程去进行教学和实际操练。
(7)歌唱是人的本性和本能之一,正像鸟类一样,只不过人类在文化高度发展以后,逐渐忽视了这一本能,从而远远落后于自然的鸟类,但是人类毕竟不同于鸟类。所以,人类的歌唱除个别进行(独唱)外,更经常集体地进行(重、合、伴唱),在普及的音乐教育中,尤其需要重视并加强重、合、伴唱的形式,重、合、伴唱三种唱更有益于发挥音乐教育的功能,更有助于提高人民的音乐素质,培养人民的情操和集体合作的精神,所以,合唱是国民音乐和学校音乐教育质量的试金石,以及国民精神、文化的测量器,这在我国至今没有得到充分地重视。歌唱的基础是发声,不仅唱歌,说话也存在发声、运气等一系列问题,都必需科学地、从基本点起加以训练、学习和培养,从而达到通过说话的声调和歌唱的音调,来体现一个民族应有 的、高度的文化素质。
(8)奏乐与歌唱并举,才是全面的音乐教育,从歌唱上来说,人类似乎比不上鸟类,但人类会使用乐器,这却是鸟类望尘莫及的,人懂得使用工具,才更有力地征服自然,改造世界;同样,人懂得使用乐器,才更广阔地开拓了音乐的天地。音乐教育应以声乐为基础,但器乐也是不可忽视的,以往几千年的音乐教育,都用一般专业乐器、民间乐器来进行普及的国民音乐教育。由于存在艰难的乐器演奏技术和读谱的问题,致使大多数人望洋兴叹,或知难而退,又或只能陷于机械操练、枯燥、僵化的境地。自从奥尔夫发展了以打击乐器(节奏乐器和旋律乐器兼而有之)作为儿童音乐、国民音乐,有障碍者(盲人、聋哑人、弱智者、残疾者)音乐治疗的乐器,短短的几十年间, 已使得这些“奥尔夫乐器”成为世界各国幼儿园、中小学以及一般普及音乐教育、青年治疗教育中的基本乐器。这些乐器决不是简陋的“代用品”,也不仅限于作为“敲门砖”而本身是有高度的艺术价值和音乐教育功能,其潜能还远远并未发挥尽。“奥尔夫乐器”不仅为音乐师生提供了一批不存在技术困难的乐器,更提供了一间真实不虚的“音乐实验室”,必须在这一高度和深度来起作用,这作用决非一般个别学生或集体学奏某一些哪怕再高深不过的、甚至专业性的乐器(如钢琴、小提琴)所能取代的。
(9)音乐教学的主要内容,当然毕竟还是音乐本身,其他一切与之结合的媒介,都应当起到促进音乐教育本身的积极作用。
音乐教育的客体有二:一是学生;二是音乐本身,作为音乐教育主体的教师,应当把这两个客体放在并列的首位,奥尔夫音乐教育充分重视并发挥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能动作用;柯达依音乐教育充分重视并提高音乐作为学习对象的本体地位,都值得我们学习,只有这样,才能通过音乐教育手段,达到掌握音乐这一目的,音乐教学在音乐性方面,必需从一开始就坚持强调并保证做到尽可能质量和全面性、系统性的原则,否则音乐教育就有可能沦为非乐的异化。
综上所述,可见音乐教育和教学的原则和途径是从音乐人类学的角度(奥尔夫:“音乐始于自 身”),进行音乐教育和教学的总体构思,从人的精神教化出发,从音乐出发,通过实践和游戏,结合语言和动作,在节奏的基础上进行音乐教学,认真体会和尽力掌握音乐语言的规律,以达到人的教化和音乐教化的最终目的。音乐游戏、语言解释、动作、舞蹈、即兴唱奏节奏操作、原本性(de·menter)的音乐语言的掌握等一切,都应在这一目的指导下进行。
确定音乐教学实践的基本环节与途径,不仅在于落实于教学实践之中,并且也应当具体体现于课程设制、教学大纲,及教学思想、方法、考核评价的准则等各项具体改革之中。这也即是说:“远不仅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认识的问题和观点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具体实施的问题,否则也只能论为空洞的理论或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