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保护能力,简称自护能力,即个体保护自己免受伤害的能力,包括生理上的伤害(如饥饿、寒冷、流血等)和心理上的伤害(如难过、怯懦等)。儿童期儿童由于身心各方面的发展以及生活范围的扩大,他们的独立性不断增强,对周围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的欲望,也初步产生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但是由于此时儿童自身生理发展的限制以及知识经验的匮乏,在面临危险时常常使他们不知所措。
《北京晨报》2003年4月1日的报道显示:据北京儿童研究所著名人员介绍,目前意外伤害0-14岁儿童占死亡顺序的第一位,意外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26.1%。由此可见,培养与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刻不容缓。因此我园教研组针对这一情况在全国小班、中班、大班中运用访谈法,探讨了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的现状。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的测试情况。本次测试,教研组从小、中、大班中随机抽取了120人为被试(各年龄组男、女小朋友均为20人),以访谈问卷的形式对儿童进行了生活自护能力、游戏自护能力、意外自护能力和心理自护能力等方面的测试。问卷则是在参照海淀区教研组“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发展水平”和株洲市“儿童自我保护知识能力竞赛模拟题”的基础上编制的,斯问卷共设有12个题目,被试者不分年龄、性别,问卷回答混在一起,聘请心理学专业的研究生担任评分者,经过记录、统计得出被试者得分,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测试结果如下:
l、从儿童自我保护能力总体现状分析:
游戏活动自护能力和意外防护能力最好,82.5%的被试得分较高;儿童生活活动自护能力次之,总体也较好,76.7%的被试得分较高;而心理自护能力则较差,仅有24.2%的被试得分较高。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在心理自护能力方面,不同年龄组之间并没有显著差异,即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心理自护能力都普遍较差。可见,儿童的心理自护能力整体状况不容乐观。这一现象的产生与家长和教师往往是注重孩子的身体健康,而对其心理健康关注较少有关。而在如今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对个人心理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家长和教师从小就关注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那么对孩子未来的发展将大有裨益。孩子的心灵是需要去细心呵护的。因此,我们建议各位家长和教师应多与孩子交流,鼓励他们把高兴或难过的事情讲出来,教会他们如何正确面对困难等,以提高孩子的心理自护能力。
2、从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的年龄状况分析:
通过测试我们发现,在生活活动自护、游戏活动自护和心理自护方面小班与中班、大班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而中班与大班儿童之间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这一情况说明,在上述三方面儿童自护能力的发展中,中班是一个转折点,即儿童的自护能力从小班到中班出现了一个飞跃,从中班到大班则平稳发展。其主要原因在于:小班儿童在入园前,很多事情都是由家长包办代替的,他们所受的自护能力方面的教育各有差异,且不系统,加之他们入园后,对新环境有一定的适应过程,因而对幼儿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也不敏感,故导致他们的自护能力较低,而中班儿童经过了一年的幼儿生活,他们不仅能适应幼儿的环境,而且也接受了一些系统的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因此其自护能力有了显著地提高。
综上所述,培养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教给儿童处理各种意外的基本常识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掌握了更多的自我保护知识、技能,才能使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免遭或减少伤害,更好地适应周围环境。
烟台师范学院幼教中心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