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乙肝携带者维权组织发布中国教育领域乙肝歧视状况的调查,直指在教育方面,由于国家法规模糊,导致幼儿入园和研究生入学存在严重的乙肝歧视。
未规定乙肝宝宝能否入园
《调查报告》指出,中国有乙肝携带者近一亿人,但长期以来,公众误解了乙肝病毒的传播方式,社会对身体健康的乙肝携带者存在种种歧视和排斥。公益律师李方平表示,在教育方面,由于国家尚无明确法律条文保护乙肝学子的权益,这一人群难以享有平等受教育权,这一现象尤以高等教育和幼儿学前教育为甚。
对于这一说法,北京市卫生局妇社处工作人员坦言,现行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是目前北京地区托幼机构对入园儿童健康状况做出规定的惟一管理条文,颁布于1995年,其中的确未能明确,乙肝携带儿童在肝功能正常的健康情况下,是否能够进入幼儿园学习、生活。“由于托幼教育不属于国家义务教育范畴,卫生部门的确没有法律依据,干涉教育部门或托幼机构拒录乙肝儿童的规定。”
同时,市教委学前处处长张小红则表示,有关乙肝病毒携带儿童的入园问题,幼儿园遵照的是卫生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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