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美国教育家约·凯恩斯的名言有力地说明习惯养成对孩子的重要性。良好的行为习惯会使儿童终生受益,但怎样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 却令家长在育儿实践中倍感困惑。美国丹佛大学乔尔·莫切特教授提供了一种强化儿童行为、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象征性积分法” ( The token System), 家长不妨一试。
乔尔·莫切特“象征性积分方法”的做法是, 通过这种方法, 孩子每表现出父母期望的行为, 就能够从父母那里“挣得”一定分数, 孩子可以用这些分数来“兑换”相应的奖励, 其好的行为会不断得到强化, 慢慢地就会形成父母所期望的行为, 并不断固定下来, 成为一种习惯化的行为反映方式。具体来说, 可以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家长首先根据孩子日常生活、学习、成长中的情况,记录孩子的日常行为表现,为孩子列一个“行为分值清单”。在清单中, 把孩子的行为分为两类:好的行为( 即父母期望的行为) 和不好的行为 ( 即非父母期望的行为) ,并根据行为的重要性程度、完成难度赋以象征性的分值:期望行为赋予正分值, 非期望行为赋予负分值。家长可以有意识地把自己所期望的良性行为或孩子身上难改的不良行为予以较高的象征性分值。下图 1 为一对父母为孩子所列的“行为分值清单” ( 见表 1) 。
表 1 孩子的行为分值清单
期望行为 |
非期望行为 |
1.按时就寝 +10
2.完成家庭作业
+5 (不用督促)
+3 (督促一次)
+1 (督促两次)
3.自己穿衣服 +2
4.帮助做家务 +2
5.主动帮助小朋友做事情 +8
…… |
1.不按时就寝
- 5 (督促两次)
- 10 (督促三次以上)
2.没完成家庭作业 - 5
3.让大人帮穿衣服 - 2
4.不做家务 - 2
5.欺负小朋友 - 8
…… |
第二步,为孩子建立一个“奖赏强化清单”(见表 2) 。父母首先让孩子说出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奖赏物 ( 强化物) , 家长一一予以记录, 并根据自己对孩子喜好的把握, 予以补充、引导。父母综合孩子列出的和自己开列的奖赏物条目, 把它们进行整理, 分成两类:一类是父母较容易提供的、不需要花费太大成本、时间的强化物;另一类是父母较难提供的、代价较高或需花费一定时间的强化物。然后分别给这些强化物评估分数 ( 孩子得到这些强化物需要正分数值) 。这里父母可以根据得到奖赏物的代价 ( 即成本) 高低、难易程度予以估定分数。父母在为孩子开列奖赏物清单时, 要注意把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手段、情感激励相结合, 正确引导孩子的需要, 让孩子不仅关注感官需要 ( 物质需要) 的暂时满足, 还要促使孩子的需要不断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
表 2 孩子的奖赏强化清单
较容易提供的奖赏物
1.零食 (每天最多三次)
+6
2.看电视 (15至30分钟)
+10
3.下棋 (每次下一局)
+40
4.小玩具 +100
…… |
较难提供的奖赏物
1.看电影 (每月一次)
+300
2.外出野餐 +500
3.跟爸爸钓鱼 (每月一次)
+300
4.逛儿童乐园 +1000
…… |
第三步, 操作执行, 兑现奖励。待上述两份 “清单”列好 ( 可以列在一张纸上, 也可以分列) 以后, 准备工作也就完成了。家长就可以操作执行了:孩子每表现出父母期望的良好行为, 就根据“行为分值清单”记录孩子应得的正分值 ( 清单上若没有, 可以随时增删、补充和完善) ;孩子每表现出非期望的不良行为, 就扣减相应的分值。随时累积孩子的分数 ( 让孩子也随时了解自己“挣得”的分数) , 根据情况适时予以兑现奖励。上述方法, 家长执行起来要严肃认真, 但也要注意灵活掌握。若孩子的正分值没有达到相应等级的奖赏要求而无理取闹, 家长一般不应迁就、妥协。若实在无法坚持, 则可以退一步, 明确告诉孩子:“这次可以满足你的要求, 但有一个条件, 你必须完成……的任务, 以补回所欠缺的分数, 且下不为例。”
这种方法实施后就会收到“立竿见影”之效。不用父母督促和提醒, 孩子就已经自觉养成了一些好的行为习惯,改掉不良习惯。
“象征性积分法”实际上就是一种奖赏、强化的方法。这种方法既可以培养孩子的良好行为习惯, 也可以有针对性地矫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它可以采取即时强化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延迟强化的方式。有时延迟强化较之即时强化在培养孩子行为习惯上更有效果。为了得到一个自己所期望的更大的奖励, 孩子需要学会克制、抵制眼前既得利益的诱惑, “攒够”所须的分数值, 这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意志力和自我克制能力。儿童的这种品质对行为习惯的养成是有益的。
家长在实施“象征性方法”时, 从行为清单的开列到强化物清单的开列、象征性分值的赋予等每个环节, 都必须注意充分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象征性分数”只是一个手段, 家长要给予积极的引导和教育, 在实际操作过程应以教育和培养孩子的自觉积极性为主, 切不可养成孩子“唯分”的不良意识。
作者单位
薛振田: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刘葆花:青岛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