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安全是人类生存最基本最重要的需求,是人一切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幼儿由于其年龄特质,身心发展均处于较为柔弱的初级水平,而强烈的活动需求与淡漠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较低的自我保护能力之间的矛盾,致使幼儿极容易成为意外伤害事故的受害者。据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儿童死亡原因中26%来自于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已成为儿童的第一杀手。如何防范、处理儿童意外伤害事故成为家庭、教育机构、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幼儿园作为低幼儿童生活学习的集体护养机构,是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易发多发场所,因此,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预防处理幼儿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除了需要相应的法律支持和科学完善的管理应对机制作为保障外,还需要更多的切合实际生活的人文关怀,作者多年从事幼儿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现又致力于幼儿园法律服务工作,本文将结合工作实践,以在幼儿园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现状为切入口,提出预防与处理的对策,希望能在幼儿园这一层面上减少儿童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和降低意外事故对儿童造成的伤害程度。 一、幼儿园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及原因 (一) 意外伤害事故类型 幼儿园事故,是指入园幼儿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园组织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幼儿园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1、因设施设备引起的伤害事故;2、因保育教育工作失误引起的伤害事故;3、因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伤害事故;4、因外来人员引起的伤害事故;5、集体外出活动引起的伤害事故。 (二) 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原因 1、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贫乏、安全救助技能欠缺 安全一直是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重要要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类天性中对幼小生命的爱护,父母家人对幼儿无微不至的关心,幼儿园工作严格细致的规程,让人们容易产生把幼儿送到幼儿园就是送到了“保险箱”的想法,幼教工作者面对的是毫无侵害意识的主体,做的是繁琐细碎的工作,在这种表面看起来其乐融融,与社会其他利益不甚冲突的工作中,人们的安全防范之心自然会松懈,在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中,幼教工作者们往往更为关注的是幼儿日常的健康和教育,忽视事实上时有可能爆发的潜在的安全威胁。 具体的表现是: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没有进行全面部署,缺少规范要求和有效监督,往往把对幼儿的安全保护职责全部推转给保育员和教师,出现许多忽视和违反安全原则的情况;在对幼儿实施保教过程中,保教人员容易重视教学而轻视安全,贪图工作方便而忽略危险排除,最终因麻痹大意而导致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思想上不重视的后果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淡化乃至忽略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有的虽然有这方面的内容,但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实质的、系统的职业培训,和专项的应急事故处理培训,致使保教人员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不仅缺乏针对性的应变措施和安全救助技能,甚至连意外事件的性质、原因、危害后果的判断都出现低级失误,导致伤害后果加重甚至蔓延的情形出现。 2、 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应对措施不得力 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有力保障。幼儿园一般都建立了一系列的安全工作常规,但为什么安全事故仍然屡屡发生,而事后的原因分析又往往归结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上呢?究其原因是现在很多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管理中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安全责任不明确,没有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安全标准不明细,缺少各岗位标准化的、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规范;执行监督不深入,缺乏长效的监督管理和追责机制;应对措施不得力,尚未建立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应对措施不得力,导致幼儿园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淡漠、安全工作流程草率、安全事故应对慌乱,未能为幼儿园有效预防处理意外伤害事故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基础。 3、 幼儿园改制后容易忽视的安全隐患 随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家通过政策、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明确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保护。众多公办、企业办、集体办性质的幼儿园转制为民办幼儿园。这一改革能够起到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幼教事业,激活幼儿园的办园积极性,但随之伴生的新问题的出现也不可忽视。改制后,有部分幼儿园的举办者并不一定了解幼儿教育规律,办园过程中容易出现重生源、重收益,忽略安全问题或对安全保障投入不够的现象。例如: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不充分不规范;大量招生而教辅人员配备不足;追求教学特色但忽略安全保护;热诚服务家长却缺少对外来不法分子的防范等等。教育是对人的培育过程,而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物质生产流程,教育过程的复杂性、教育效果的长期性要求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必须遵循教育规律、人的发展需求办教育,不能一味追求单纯的经济效益。 二、 幼儿园幼儿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处理的对策 (一) 重视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面广量大,横向涉及到幼儿园的各个角落,纵向涉及到幼儿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因此,幼儿园至上而下每一个工作岗位的人员都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做好安全工作。幼儿园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安全学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全体人员从被动的“要我安全”内化为“我要安全”,将安全意识渗透到岗位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 幼儿园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制度体系,根据幼儿园教学、后勤、行政的各项工作,制定与之相关的安全工作制度,各项要求应全面、规范、细致和具有可操作性。安全工作制度执行监督要有力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考核有奖惩、事故有追责。通过制定系列的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形成幼儿园安全制度网络,从而为干预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意外防不胜防,一旦意外事故发生,及时、快速、正确采取应对措施是降低伤害程度,遏制伤害范围扩大的关键,所以,幼儿园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有些幼儿园已经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组织机构、各级职责、处理程序、监测预警、预防措施、责任追究等均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这使幼儿园各级各类人员面对事故不会不知所措、慌乱延误救治,对幼儿意外伤害事故能预防监测、及时发现、快速应对、有效遏制。 (二) 加强幼儿安全教育,提高自保自救能力 幼儿期的孩子活泼、好动,有强烈的好奇心,什么都想看看、试试。然而他们的能力和体力都十分有限,动作的灵敏性和协调性较差,缺乏生活经验,常常不能清楚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往往诱发危险因素。面对突发事件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当处于危险之中时,也缺乏保护自己的能力。因此,幼教工作者不仅有责任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避免让幼儿接触不安全的环境,而且应该对幼儿进行初步的、最基本的安全指导和教育,逐步提高幼儿预见危险、排除危险、保护自己的能力。 为了实现幼儿安全教育目标,幼儿园应通过幼儿生活活动、教学活动、游戏活动构建安全教育平台。幼儿园可以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创设直观、形象的幼儿安全教育环境,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幼儿的日常生活活动之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并且可以根据幼儿园常见的意外事故,设计专题教学活动,以生动、有趣的教学形式帮助幼儿理解安全常识和掌握安全行为技能。同时可以将自我保护的学习内容融入到幼儿最喜爱的游戏活动之中,使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之中练习自我保护技能,发展自我保护能力。 (三) 加强教养人员培训,提高有效预防和合理应对的能力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幼儿园各级教养人员必须获得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并对其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但是无论是幼儿教师还是保育员的岗前职业培训内容中,均缺少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专门课程和专项训练,保教人员在从业前只能在某些专业课程中零星的学习到一些安全工作知识和技能。因此,幼儿园有必要在教养人员上岗前组织专门的安全条例、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技能培训,考评通过后才能受聘上岗。每学期要对安全工作作全面部署,有针对性地开设安全工作培训课程,或者举行安全演练,进一步提高全园的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使之能有效预防幼儿伤害事故,合理应对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 引入专业指导服务,多方合作,保障幼儿安全健康 幼儿园的工作繁杂琐碎,面面俱到,安全工作任务艰巨,因此需要调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协同防护。首先是引入专业指导服务,例如邀请公安、消防、医院的专业人员分别对幼儿园的防暴、防火、防病等安全工作进行专门性的安全工作指导;与专业教学单位合作,开展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专题研究,为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和安全培训课程开设提供科研保障;聘请法律顾问,遇到意外伤害事件,及时向律师咨询,理智处理问题。其次要加强家园合作,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的家长课堂、家园安全主题活动、亲子活动等,向家长宣传幼儿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幼儿意外伤害预防和处理的方法,使家庭和幼儿园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同步。 儿童是稚嫩的花朵,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儿童身上记载着我们对人生和命运的美好希望。一个安全的生存空间,是他们健康成长的首要因素。积极主动地预防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加强儿童安全知识教育和社会宣传,使全社会共同关注并参与儿童安全保护工作,形成一个社会安全保护体系,是父母、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更应该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而要尽到这一责任,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的、长期的努力。